我们以“眨眼强迫症”为例。有人说:“强迫没有了就是强迫症好了。”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人人都有强迫现象,绝不能说人人都患了强迫症。强迫现象减少到和正常人差不多就算好了吧?是的,也只能这样。但强迫症患者表现在强迫上都具有求全欲望和不能接受事物自然规律这么一种性格基调。
少了还想少,甚至少到完全不强迫了还不放心,还要追求水远不强迫,他们不论减少到什么程度,总是认为自己还有强迫。压力大时,任何人不是都会多臣几次眼吗?这怎么能算“病”呢压力大时会表现出很多生理现象,如心跳加快、呼吸素乱、脸色改变、手足发抖、频紫眨眼等,为什么不说是患了心跳病、呼吸病、变色病、发料病,而偏偏说患了眨眼强迫呢?其实,这都是压力3引起的正常反应,绝不具有疾病意义。
有一名强迫症患者自称已好了95%,每天花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不把残余的百分之五消灭掉誓不罢休。可是不管怎么努力,眨眼现象仍不见进一步好转,停留在所谓的95%的水平上原地踏步,心情焦虑起来,怎么还不能达到100%的不眨眼呢?
每发生一次眨眼就引起很大的不安,于是,怕强迫的心理拾头了,安全防线冲垮了,加强了对抗,拼命地迫使自己不要强迫,努力地压制恐惧心理,越来越加深了心理纠缠。在这种心情影响下,眨眼现象必然越来越多,直至全线崩溃。
这个强迫症患者所说的95%实际上已经达到正常人的程度,已达到饱和,不能再少了,再追求少一些或一次也不能眨眼就是眨眼强迫复发的因素。
所谓的5%的强迫残余,已经是人人都有的正常现象,尽毕生的努力也无法克服。必须服从事物的自然规律,徒劳地与之对抗当然会产生相反的效果了。眨眼现象少到多少才是正常人应该有的程度呢?正常人一分钟有多少次眨眼?讨论这个问题实在没有意义,反而容易引起心理纠缠。正常人的眨眼不是都一样,有的多些,有的少些,有的人一会儿工夫就能眨眼很多次,有的甚至几分钟也不会眨眼。再说同一个正常人的眨眼现象也绝不是停留在某条线上,而是时而多些,时而少些。向哪样的正常人看齐呢?要达到迈眼现象最少的那个正常人的程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