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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的心理治疗(一)
发表时间:2023-06-16     阅读次数:     字体:【

癔症(hysteria)又称歇斯底里,系由于明显的心理社会因素,如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或强烈的情绪体验,暗示或自我暗示等引起的一组病症。病前的性格特征与疾病的发生、症状表现、病程长短有密切联系。临床主要表现为感觉障碍、运动障碍、意识改变、情感爆发等精神症状,但缺乏相应的器质性基础。其症状表现可具有做作、夸大或富有情感色彩等特点,有时可由暗示诱发,也可由暗示而消失,有反复发作的倾向。

1982年我国12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本病在15-59岁人群中,患病率为3.55%,占全部神经症病例的16%,居神经症中第二位,仅次于神经衰弱。其中农村患病率(5.00%)明显高于城市(2.09%)。山东掖县农村调查(1982),癔症的终身患病率为10%,年患病率为7.65。女性患病率(14.2%)显著高于男性(0.85)。在19岁以下组患病率为0.43%,20-90岁组为13.57%,60岁以上组为6.19%。文盲或半文盲者人群的患病率为(18.30%)显著高于文化程度较高者(小学组4.08,初中组0.37%);经济文化条件较好的乡镇,其患病率为(4.29%),显著低于经济文化条件较差的乡镇(10.19%)。这类资料提示癔症的发病受城乡、性别、年龄和社会文化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

一、发病原因

1.遗传因素 癔症的遗传学研究结果颇不一致。Ljungberg(1957)曾研究281例癔症病人的一级亲属,发现男性患病率为2.4%,女性为6.4%,高于一般居民的患病率,提示癔症的发生受遗传因素影响。但Slater(1961)进行的孪生研究并不支持遗传的假说,因为不论单卵或双卵双生子无一对同患癔症者。我国福建地区报道患者具有阳性家族史者占24%。提示遗传因素对部分患者来说比精神因素更为重要。

2.社会心理因素 各种应激事件引起精神紧张、恐惧是引发癔症的重要因素,患者对应激事件具有强烈的创伤性体验,可成为第一次发病的直接原因。部分患者反复发病后可无明显诱发因素,却可通过触景生情、联想,或自我暗示诱发。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如遭受精神虐待,躯体或性的摧残,则是成年后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癔症的重要原因之一。心理社会因素能否引起癔症,或引发何种类型癔症与患者的病前性格特征有关。凡是具有情感丰富、暗示性高、自我中心和富于幻想性格特征者,在出现心理冲突或接受暗示后更容易产生癔症。

3.人格特征 癔症性病态人格是指癔症病人的情绪与性格表现,这种病态人格特征于病后显得更加突出。这类性格的人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情感代替理智,癔症性格的人有高度的情感性,情绪反应强烈而不稳定,容易从一种情感转移为另一种情感。他们往往感情用事,整个精神活动均易受情感的影响而趋向极端。其判断推理完全从当时的情感出发,情感有了变化,其判断推理也随之改变,这就是癔症者的“情感逻辑”。②暗示性强,他们的情感和行为极易受别人的言语和行为的暗示。他们自我暗示也很强烈,以致各种身体不适感可作为自我暗示的基础。③自我中心,好幻想,好夸耀自己、显示自己,乐于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喜欢得到别人的赞扬。他们富于生动的幻想,特别是当情感反应强烈时,想象和现实常易混淆一起,以致有时连他们自己也弄不清楚到底是想象还是事实,因而造成他们在说谎的印象。

4.躯体因素 在某些躯体疾病或躯体状况不佳时,由于能引起大脑皮质功能减弱而成为此类患者的癔症原因。如颅脑外伤、急性发热性疾病、妊娠期或月经期等。

二、临床表现

癔症症状复杂多样,变化多端,有人把癔症喻为“疾病模仿家”,即它可以出现类似任何疾病的症状表现。一般把临床表现分为分离型、转换型、躯体化障碍和其他形式癔症等来描述。

(一)分离型障碍

是一种精神障碍,系指不同精神活动之间的分离。如指过去的记忆与当今对环境的认识,对自我和身份的觉察之间的正常整合(或联系)的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

1.癔症意识障碍 常为意识范围狭窄,意识蒙眬状态或昏迷。后者表现为呼之不应,推之不动,四肢发硬,僵卧于床,可见双目紧闭,眼睑颤动。严重者可表现为癔症性木僵:动其肢体有抗力,强行张开其眼,可见眼球迅速偏向某侧,以示有意回避医生检查。意识朦胧状态,患者表现情感丰富,表情生动,行为夸张,富于表演色彩,谈话常以歌谣代替言语,内容与精神创伤有关。

2.情感暴发 常在精神刺激后急起,以尽情发泄为特点,如号啕痛哭,或时哭时笑,或声嘶力竭吐露愤怒,甚至捶胸顿足,以头撞墙,或在地上打滚。发作时间长短可受周围环境而发生变化。

3.癔症性遗忘 表现为对自己经历的重大事件突然失去记忆,被遗忘的事件往往与精神创伤有关,并非由于偶然原因而想不起来。如果只限于某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件不能回忆,称局限型或选择性遗忘,对以往全部生活失去记忆者则称为广泛型遗忘。这类患者通常没有损害的证据,可借此与脑器质性疾病引起的记忆力下降相鉴别。

4.癔症性神游 在急剧的精神因素影响下发病,几乎总是从不顺心的住所或工作场所出走,在外无目的地游荡。此时患者意识范围缩小,但日常的基本生活(如饮食起居)能力和简单的社交接触(如购票乘车、问路等)依然保持。有的患者忘却了自己既往的经历,而以新的身份出现,陌生人几乎看不出其言行和外表的明显异常,历时几十分钟到几天,清醒后对病中经历大部分遗忘或全部遗忘。

5.癔症性痴呆 患者在精神创伤之后突然出现严重智力障碍,对最简单的问题和自身状况,常作出近似而又错误的回答。若继精神创伤之后突然表现为类似儿童的幼稚语言、表情和动作者,称童样痴呆。若患者对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可以理解,但在回答或实施行动时则出现近似而又错误的答案或相反行为,称Ganser综合征。

6.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 又称为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主要表现为患者突然失去了自己原来的身份体验,可在不同时间以不同身份出现。此患者言谈举止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而原本的身份则被忘记。这种一反常态,变成另一个人的表现也称双重人格。同一病人先后表现两种以上的身份则称多重人格。中国农村的所谓“走阴间”,认为鬼神附体,病人以死人的口气说话,也属身份识别障碍。

7.癔症性精神病 在精神创伤后急性起病,常伴有意识障碍、错觉、片断幻觉及幻想性说等有时可出现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内容多与精神创伤相关且有鲜明色彩。病程呈发作性,时而清醒,时而糊涂,间歇期如常人,自知力存在,发作期现实检查能力,社会功能受损。一般历时数日即止,尤其当得到恰当治疗,迅速镇静和睡眠后,即可迅速恢复正常。

(二)转换型障碍

转换型障碍来自弗洛伊德的理论,认为被压抑的精神能量可以转移为某种躯体障碍,一旦躯体症状出现后,情绪反应便褪色或消失,这种躯体症状则叫转换症状。

1.感觉障碍 包括感觉过敏、感觉缺乏和感觉异常。常见有不符合正常神经解剖分布的从头到足的偏身麻木,且分界线在不同情况下出现改变现象。也可见于皮肤局部触觉特别敏感,轻摸则可引起剧烈疼痛,或局部感觉缺乏。但都无神经解剖学基础。

2.癔症性失明 表现突然出现的双目或单眼失明,但对光反应良好,眼底检查正常,视觉电位正常,或表现视野同心型缩小,但均无眼器质性疾病依据。

3.癔症性耳聋 在强烈精神创伤后突然出现听力丧失或下降,但在睡眠中可以被叫醒,检查中不能发现器质性耳聋的证据,听诱发电位正常。对暗示治疗有效。

4.癔症性抽搐 常在暗示或自我暗示下,缓慢倒地,全身僵硬,呈角弓反张,四肢无规则抖动,呼吸急促、屏气或过度换气,呼之不应,表情痛苦,双目含泪,一般发作可达10~20分钟或1~2小时,暗示可终止发作。发作可一日多次,但无咬伤唇舌,无跌伤及大小便失禁。

5.癔症性瘫痪 以单瘫,偏瘫和截瘫多见。常在外伤、术后和躯体疾病后为诱因,瘫痪程度可轻可重。有些患者卧床并无明显瘫痪,但不能站立和行走,称癔症性立行不能症。客观检查不符合神经损害的体征,无病理反射,电变性反应正常。

6.癔症性失声 表现重大精神创伤后突然失声,但不伴唇、舌、腭或声带之任何器质性病变。病人不语,但用手势或书写表达自己的思想。

(三)躯体性障碍

系由 St. Louis精神病学者提出。此类病人常起病于30岁以前,多为女性。诉多种躯体症状,描述时模糊不清、变化不定、夸张,并无躯体疾病的证据。可持续多年,一般病程至少2年。可表现为心血管、呼吸、消化、生殖、内分泌、运动或感觉器官等各系统的躯体症状。

(四)其他形式的癔症

1.流行性癔症 即癔症的集体发作,多见于青年女性聚居的场所,如女生学校和宿舍等。集体发作前,往往存在对集体具威胁性的情境,接着某一最为敏感的个体首发癔症,然后其他敏感者发病,最后不太敏感者也发病。流行性癔症以晕厥及大发作为多。

2.赔偿神经症 发生于涉及赔偿纠纷时,如公伤、车祸、或医疗事故后。他们的症状多变,病程冗长,有的是原先疾病或外伤症状的持久化或加重,有的则添加新的症状内容。一次性终结性解决,既能减少本症的发生,又能使本症患者迅速好转。

3.职业神经症 这是一类与职业密切相关的运动协调障碍。患者每天都需紧张地较长时间地用手指作精细协调动作,如抄写、打字、钢琴演奏持续较长时间,特别是在疲乏或赶任务的时候,逐渐出现手部肌肉紧张,不听使唤或出现弹跳动作,严重时由于肌肉震颤或痉挛而无法运用手指、前臂甚至整个上肢。这种症状出现于书写时,称书写痉挛,多见于容易紧张焦虑、

对工作感到厌倦或精神负担很重的人。

诊断癔症应十分慎重,因其症状缺乏足够的特异性,也可见于多种神经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极易造成误诊,故必须在充分了解癔症的病因、症状特点、病情经过的基础上,经详细的体

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和必要的特殊检查后,全面分析,最后作出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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