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界刺激引发生理系统失去平衡时,人以及生理系统会自发地趋向新的平衡状态。人们也常常像维持生理上的平衡一样,努力维持心理平衡。然而,个体内部也有自发的强烈的“驱力”去促使这个平衡状态发生改变。这种力量是由各种自发的欲望所引发。这些欲望、需求和破坏平衡的力量同样也是促发接触、成长和自我实现的力量。一旦个体达到平衡,他就会寻找刺激、新奇,并融人新的环境中。但当他被激起的需要给弄得混乱时,他会积极地寻找满足需要以恢复平衡。这打破平衡和恢复平衡的驱力是互补的、对立的,同时存在的。对于人类生命的功能和滋养,它们是必要的条件。因此一个成长中的生命必须能够时时流动于这两个极端之间,一日僵化地限于任意一个极端,生命力就会开始削弱。
皮尔斯认为,改变不能强求,而是要通过接纳这种对立才能产生统整,停止自我折磨的扰。“改变的悖论主张,来访者与其努力改变自已,不如尽可能充分地觉察和领会自身各方面的体验。一旦这样做了并且相信自身的自然调节功能,那么,改变自然就水到渠成…它表明成长和改变是通过连续不断的察觉、接触和同化而逐渐获得的一个自然过程。”当问题或状被充分意识,觉察力得到恢复,来访者各种不同的方面和部分,都有可能成为其自然成长和变化的资源。只有当人们察觉到自己是什么,而不是试图成为其他的东西时,改变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