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心理咨询师吗?” “不是。” “那我就可以放心和你交往了。” “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把我当心理病人!”
一位陌生朋友和我接触时,开门见山地讲了这几句话。类似对话我遇到过许多次,这段算是其中比较典型的。其他还有“你们是不是把所有人都当病人?”“你会不会觉得所有人都有心理疾病?”等等。很难把这个完全当成公众对心理学的误解。这种顾虑折射了医院派心理学的主要弊病。这种心理学产生于医学语境下,习惯于把心理问题都看成“病”,以“病”的方式来对待。
比如弗洛伊德有一本名著,叫《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里面讲的是什么?是我们生活中的失误:口误、笔误、误认、遗忘等等。如果不看这个书名,这不过是一些常见的心理现象,根本构不上“病”。其实,医院派心理学从病理现象出发,探讨了许多一般心理规律,这个原则值得提倡。但也正是因为“病”这个出发点,在医院派的术语中,心理疾病和正常心理现象之间总是界定不清。比如阿德勒提出的“自卑补偿”,到底是一种正常心理机制呢,还是心理疾病?如果是后者,那么就要加以克服;如果是前者,当然反过来要提倡了。医院派不仅理论上过于重视“病”,实践上更是如此。医院派人士基本上都供职于医院。同样一个心理问题,要想让人家上门,自己得以插手解决,必须把它戴上
“病”的帽子才行。比如恐怖情绪,每个人都有他特别害怕,怕到非理性程度的对象。在非病理环境下,通过训练并非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但精神科或者心理科医生要插030手这些问题的话,必须把它们先说成“病”,才能让人们“就诊”。这个纯粹来自实践的压力,恐怕比理论取向更容易使他们将“病”的外延无限扩大。
其实,质疑单个心理疾病的鉴定标准是否过宽,一直不泛其声。陶宏开教授以帮助青少年戒网瘾闻名,并出版过《孩子都有向上的心》。他在这本书中就明确提出,孩子上网成瘾不是病,和“网瘾”这个疾病名称针锋相对。一种心理问题是不是“病”,绝不仅仅是标签问题,它涉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个心理问题。年长的读者或许会有印象,在“心理疾病”这个词还没有流行前,有种叫做
“神经官能症”的病。就其实际内容来看,基本上包括现在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在内。而就其现实操作来说,综合医院里的医生们把所有找不出生理问题,患者主观上又明显感觉不适的“病”都归到这个名词下面。于是,“神经官能症”便成了泡病号的常用词。反正也查不出生理症状,只要以
“神经官能症”为名义,总能开出假条来。另外,长期和心理疾病患者打交道,对心理咨询师的情绪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不要说这些专业人士,现在摆给你一百个心理疾病的病案,或者一百个犯罪记录,要求你终日不停地读,直到读完为止。读过后你肯定会觉得心情压抑,对社会的看法会不知不觉变得悲观、灰暗。当然,心理咨询师并非不知道这一点。处在这个专业环境下,每个咨询师都知道要努力使自己乐观起来。但是客观影响并非单凭精神作用就能消除得掉。一个人长期处在病态心理现象的包围中,就仿佛长期被烟民包围,导致被动吸烟一样,精神状态肯定会受不良影响。而这种影响最终会潜移默化地转移到他们的理论中来,让他们以灰暗的心态看待心理现象,甚至整个社会生活。学院派人士的作品往往只谈问题,谈病,看不到积极进取的一面。
“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是法学上的概念。借用这个概念,医院派的理论其实正是对人类心理活动持“有病推定”———我们大家都有病!